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JBO竞博

  新闻资讯     |      2023-08-13 16:54

  JBO竞博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7178元(含税),预计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127,375千元, 约为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8,175千元的30%。以上分配预案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上海电气是一家大型综合性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公司主导产业聚焦能源装备、工业装备、集成服务三大板块,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业自动化和工业装备系统,为众多高端设备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引领多能互补能源互联的发展方向,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绿色、环保、智能、互联于一体的技术集成和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三大业务板块所覆盖的领域如下:

  能源装备业务板块:设计、制造和销售燃煤发电及配套设备、燃气发电设备、风电设备、核电设备、储能设备、高端化工设备;提供电网及工业智能供电系统解决方案;

  工业装备业务板块:设计、制造和销售电梯、大中型电机、智能制造设备、工业基础件、环保设备、建筑工业化设备;

  集成服务业务板块:提供能源、环保及自动化工程及服务,包括各类传统能源及新能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烟气处理、轨道交通等;提供工业互联网服务;提供金融服务,包括融资租赁、保险经纪;提供国际贸易服务;提供高端物业服务等。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数据,在“十三五”发展的最后一年,2020年上海电气主营业务所在的电力市场的主要特征如下:

  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十三五”时期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5.7%。2020年,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6.5%、3.9%、5.8%、8.1%,经济运行稳步复苏是用电量增速回升的最主要原因。全社会用电量季度增速变化趋势,反映出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国家逆周期调控政策逐步落地,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持续取得明显成效,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0亿千瓦,同比增长9.5%;“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7.6%,其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3.1%,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2015年底的34.8%上升至2020年底的44.8%,提升10个百分点;煤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速为3.7%,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2015年底的59.0%下降至2020年底的49.1%。2020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7.6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年均增长5.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年均增长10.6%,占总发电量比重从2015年的27.2%上升至2020年的33.9%,提升6.7个百分点;煤电发电量年均增速为3.5%,占总发电量比重从2015年的67.9%下降至2020年的60.8%,降低7.1个百分点。2020年,全国电力市场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电力投资同比增长9.6%,非化石能源投资快速增长。2020年,纳入行业投资统计体系的主要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9944亿元,同比增长9.6%。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244亿元,同比增长29.2%,其中风电、太阳能、水电投资分别增长70.6%、66.4%、19.0%;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699亿元,同比下降6.2%。电网投资下降的原因在于占比达44.3%的35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因电网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任务等原因同比下降20.2%。

  二是煤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低于50%,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2020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087万千瓦,同比增加8587万千瓦,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7167万千瓦和4820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火电装机容量12.5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4989万千瓦、并网风电2.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2.5亿千瓦。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9.8亿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4.8%,比上年底提高2.8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装机容量10.8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9.1%,首次降至50%以下。

  三是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快速增长。2020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同比增长4.0%。其中,水电发电量为1.3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火电发电量为5.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核电发电量36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并网风电发电量为46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并网太阳能发电量为26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6%。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5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33.9%,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全国全口径煤电发电量4.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60.8%,同比降低1.4个百分点。

  四是水电、核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0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758小时,同比降低70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利用小时3827小时,同比提高130小时;核电设备利用小时7453小时,同比提高59小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216小时,同比降低92小时;并网风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073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1281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

  五是2020年第四季度电煤供应偏紧,电煤市场价格持续攀升。受经济回暖及低温寒流影响,第四季度电煤需求大幅增加,电煤供应偏紧,推高电煤市场价格。根据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沿海指数)显示,10月份市场电煤价格进入“红间”后持续攀升。

  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有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疫情防控期间电力供应充足可靠,为社会疫情防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分区域看,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北、华东、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华中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分省份看,迎峰度夏期间,湖南、四川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迎峰度冬期间,湖南、江西、广西以及内蒙古西部电网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

  此外,随着政府继续积极倡导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以及推进绿色发展、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建设美丽中国,上海电气包括燃气轮机、核电、风电在内的能源装备、以及包括环保服务在内的集成服务等业务领域将迎来更多市场发展机遇和业务发展空间。

  能源领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已经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做出了具体细致的安排和规划,即“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由此,我国将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同时,将加快实施综合能效提升等节能工程,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持续提升新基建能效水平。

  随着新能源发电规模的发展和电网对削峰填谷和调峰调频的需求增加,储能将在未来中国能源格局中扮演重要角色。近年来,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快速成长,动力锂电池需求增长迅猛。作为国内能源装备领先企业,我们将积极完善在储能领域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深化锂电池、液流电池、燃料电池和退役电池系统等技术研发和协同运用。

  在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领域,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加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工业互联网战略布局,我国也将引导增强5G、人工智能、区块链、增强现实及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实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融合创新力度,构成未来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也将为上海电气的转型发展提供重要发展机遇。

  (公司各个业务板块所处的行业地位可详见本年度报告本章节“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加速衰退,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几乎所有行业和企业都面临着历史上最寒冷的冬天。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积极投入复工复产,有序恢复社会正常运转,在万马齐喑的全球经济中一枝独秀,实现了全年的经济增长。2020年全年,面对疫情的挑战,上海电气继续坚持贯彻“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在积极支持国家战略的同时,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在成为世界一流企业的道路上稳步前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372.85亿元,同比增长7.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34%。

  最近三年,公司在实现年均营业总收入增长16.5%的同时,也注重夯实长期发展的基础,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在新能源、先进制造和云化(工业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大力投入。作为中国制造的代表,公司将以转型新形象继续担当大国重器的使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新增订单人民币1855.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7%。公司新增订单中,能源装备占 40.8%(其中风电占15.7个百分点,核电占4.0个百分点,储能占1.6个百分点,煤电占7.5个百分点),工业装备占 24.7%(其中电梯占11.9个百分点),集成服务占 34.5%(其中能源工程服务占25.1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为人民币 2760.9 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14.7%,公司报告期末在手订单中,能源装备占 48.2%(其中风电占12.9个百分点,核电占7.9个百分点,储能占0.6个百分点,煤电占20.3个百分点),工业装备占 4.4%(其中电梯占0.8个百分点),集成服务占 47.5%(其中能源工程服务占41.3个百分点)。

  上海电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落实国企改革政策,积极调整下属企业员工的激励和分配机制,尝试多种模式的考核激励机制,极大调动了下属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做优做强产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公司新技术和新产业的培育和孵化,推动了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报告期内,我们完成了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和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创新;我们分拆下属电气风电至科创板上市的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果,已经顺利通过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的上市审批。

  公司主动顺应能源变革趋势,积极推动能源转型,持续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公司智慧风场数字化产品实现风资源评估、风电场建设、整机优化设计、风电场智慧运维、风电场后评估等功能,为用户提供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解决方案;燃气轮机智能化服务产品为京能上庄热电厂提供部分负荷优化改造,机组联合循环效率提升0.19个百分点;燃煤电厂智能运维产品为国华太仓电厂提供设备健康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氢能业务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开发的源网荷储氢一体化暨氢燃料电池重卡示范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另外,公司与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人工智能+工业”的技术和产品,推动应用场景的商业化落地;公司首届工业APP大赛成功举办,筛选出80个有技术创新和商业化潜力的作品,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充实技术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以汕头智慧能源项目为契机,实现世界首次5MW以上级别风机“黑启动”(即在风机发电系统因故障全部停运的情况下,不依托外部电网送电,运用自有发电和储能系统启动风机,从而恢复发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形成了智慧能源解决方案的完整技术能力;成功研制大容量高速电驱系统,打破国际垄断;公司参与承制堆内构件的“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清核电5号机组首次并网成功,标志着中国打破了国外核电技术垄断,正式迈入核电技术先进国家行列。

  报告期内,我们的电气国轩南通锂电池智能工厂正式投运;“风光储充控”一体化的闵行工业园区智慧能源项目正式投运;青海格尔木电网侧储能项目正式投运。我们相继承接上海轨交五号线综合运维项目,实现车辆、通号、供电三专业融合维保的首台套业绩;承接菲律宾马卡蒂地铁机电集成总包项目,实现海外市场的首台套业绩;承接上海市杨浦区“一网统管”智慧城市项目,推动城市建设、政府治理、民生服务的深度融合。

  报告期内,我们稳步推进“星云智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接入设备新增26865台,对应资产价值247亿元,已开发集成了设备联网、故障诊断、远程运维、能源规划等15个行业应用,具备集团层面业务承载能力,同时也已初步形成风电智能运维、火电远程运维、机床维保、储能电池、分布式能源等8个行业解决方案。“星云智汇”平台获2020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全球工业智能峰会 “湛卢奖”工业引擎奖、获2020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实践)成果奖,并入选上海市经信委《2020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报告期内,“星云智汇”开始赋能外部企业,相继与重庆璧山区政府、河南许昌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共建工业互联网赋能中心,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疫情期间,平台为不少企业解决了采购与供应问题,有效改善了企业原材料短缺困难。平台也为建筑工程行业打造了全新的系统,提供下单、排产、监控、质检等一系列智能服务。

  报告期内,集团制造业电子商务开启新模式,我们的智慧供应链服务形成智能采购平台、寻源竞价管理和采购电子商城等1个平台级产品、3个系统级产品和3个解决方案级产品。线亿元。采购商城入驻供应商超过40家。电站服务电商实现备品备件和检修长协服务线%。工业紧固件电商线万个,实现线亿元。

  报告期内,我们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建立南通中央研究院的基础上继续布局长三角地区,以“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为四大功能定位,最大化整合内部有关研发机构。2020年,上海电气南通储能基地达产,将打造中国储能电池领域龙头企业;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及苏、浙、皖三省工信厅、经信厅指导下,上海电气联合上海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和长三角智能制造龙头企业共同发起成立实体化运作的上海长三角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筹),塑造“上海制造”新优势。我们的海安危废处置中心、智能制造南通基地一期项目、泰州研砼绿色装配式建筑基地、巢湖储能液流电池孵化项目和盐城城市智慧能源大数据平台等多个项目也在2020年密集进入项目建设期,将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贡献上海电气的技术和智慧。

  报告期内,上海电气积极承担防疫复工的社会责任。在新冠疫情暴发后,我们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不同形势针对性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群众自发捐款达880万元;帮助上海市多家企业恢复启用老旧口罩产线,突击研制口罩自动化生产线,累计向全国各地交付口罩生产线台;向海外合作伙伴捐赠近10万只口罩和各类防疫物资。此外,在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们积极联络航空公司筹措包机事宜,协调完成了三个海外项目往返包机,驰援受疫情影响的海外工程项目建设,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业务的负面影响。

  展望未来,我们将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贯彻和落实好集团“三步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高度有机统一,把为国家争光、为民族立业、为人民谋福、为社会创造价值作为企业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全力以赴谋发展,努力将上海电气打造成一个国际化、市场化、现代化的企业集团,成为高端装备新航母,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

  报告期内,能源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59.6亿元,较上年增长21.8%,主要得益于风电业务增长较快;报告期内能源装备板块毛利率为17%,比上年减少0.7个百分点,主要是燃煤发电设备市场竞争激烈,风电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使得风电和燃煤发电设备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工业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1.77亿元,较上年下降9.1%,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板块内工业基础件、智能制造装备等业务均有不同幅度的减少;工业装备板块毛利率为17%,比上年减少0.8个百分点,主要是海外紧固件业务受疫情影响,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集成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22.32亿元,较上年上升17.9%;主要是能源工程与服务业务增长较快;集成服务板块毛利率为12%,较上年下降4.9个百分点,主要是能源工程与服务毛利率结构变化引起。

  报告期内,能源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59.6亿元,较上年增长21.8%,主要得益于风电业务增长较快;报告期内能源装备板块毛利率为17%,比上年减少0.7个百分点,主要是燃煤发电设备市场竞争激烈,风电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使得风电和燃煤发电设备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工业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1.77亿元,较上年下降9.1%,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板块内工业基础件、智能制造装备等业务均有不同幅度的减少;工业装备板块毛利率为17%,比上年减少0.8个百分点,主要是海外紧固件业务受疫情影响,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集成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22.32亿元,较上年上升17.9%;主要是能源工程与服务业务增长较快;集成服务板块毛利率为12%,较上年下降4.9个百分点,主要是能源工程与服务毛利率结构变化引起。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五(1)、(3),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五(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周国雄、华杏生、韩泉治、张艳、袁胜洲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郑建华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2020年度公司分别对下属子公司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内德史罗夫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人民币3.2亿元的减值准备;对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TEC4AERO GmbH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人民币1.5亿元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2020年度公司对所承接的950MW迪拜光伏光热工程总承包项目计提合同预计亏损10.62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051,384千元,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847,763千元,当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05,139千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794,009千元。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7178元(含税),预计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127,375千元, 约为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8,175千元的30%。

  同意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中的公司管治报告。

  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服务内容为: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批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预案

  同意2020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共8名,监事3名,其中董事长1名,执行董事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原预算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实际支出人民币778.30万元,未超出预算。支付薪酬具体如下:

  郑建华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人民币109.13万元;黄瓯执行董事兼总裁人民币147.99万元;朱兆开执行董事人民币83.78万元;朱斌执行董事人民币94.87万元;习俊通独立董事人民币25万元;徐建新独立董事人民币25万元;褚君浩独立董事人民币22.92万元;刘运宏独立董事人民币4.17万元。华杏生监事会副主席人民币63.69万元;张艳职工监事人民币113.14万元;袁胜洲职工监事人民币88.61万元。

  同意2021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的薪酬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额度根据现有董事、监事人员编制预算制定。

  十一、关于确认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批准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共11名,原预算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实际支出人民币1226.54元,未超出预算。支付薪酬具体如下:

  副总裁董鑑华人民币138.15万元;副总裁陈干锦人民币112.90万元;副总裁顾治强人民币125.68万元;副总裁金孝龙人民币108.99万元;副总裁阳虹人民币26.13万元;副总裁吕亚臣人民币66.48万元;副总裁张科人民币87.31万元;财务总监胡康人民币115.90万元;首席投资官张铭杰人民币147.85万元;首席法务官童丽萍人民币161.18万元;董事会秘书伏蓉人民币135.97万元。

  同意2021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额度根据现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预算制定。

  十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及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4、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的视同担保的授信额度1,148,160万元,其中:

  (1)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1,145,160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审批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伏蓉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以及确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元受让嘉兴致君君宜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嘉兴致君君宜三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宜三期”)基金中拥有的1.2亿元基金份额(认缴出资份额均未实缴缴纳)。同意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人民币认缴君宜三期基金中1.2亿元基金份额。根据沪国资委规划[2021]62号文件《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需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事前报告7个工作日后方可实施。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予董事会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不超过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或H股股份各自数量的20%的A股和/或H股(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一般性授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依照下文第2项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授予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公司A股及/或H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并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相关决策(包括授权董事会于相关期间作出或授出可能须于相关期间届满后,行使该等权利的决策)。

  2.由公司董事会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发行(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原因发行)的A股及/或H股数量分别不超过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该类股份的20%。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拟发行股份的类别及数目;(2)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4)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决策;(6)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监管机构、上市地交易所要求的具体发行方案所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4.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或相关的全部行为、文件及其他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4项和第5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7.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适当及必要的修改,并履行境内外法定的有关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的行动和办理任何所需手续以实现根据本议案发行股份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8.同意公司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会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与发行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9.公司董事会仅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

  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A股及/或H股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相关决策,而该等决策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本议案中所述“相关期间”为自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两者最早之日期止:

  1.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除非该年度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形式通过更新此一般性授权);

  如相关期间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或采取相关行动,而该等文件、手续或行动可能需要在上述相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行或持续至上述相关期间结束后完成,则相关期间将相应延长。

  经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提。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以下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同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按照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若公司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70,597,109股(含1,570,597,109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或者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同意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的差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最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提。

  同意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提。

  同意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提。

  同意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提。

  二十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提。

  同意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提。

  二十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条款和方案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确定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间、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时机,决定设立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以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相关的各项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股票的发行及上市申报工作,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批准、制作、签署、修改、补充、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申报材料或其他必要文件,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授权董事会制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各项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相关的协议及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公告、制度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若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市场状况发生变化,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时,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延期实施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9.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政策及要求发生变化时,根据新的政策变化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回报填补措施,并处理与之相关的各项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范围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11.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会授权人士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2.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权议案之日起计算。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0 家。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钱进,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林桂山,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989年起成为香港注册会计师,1990年起成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199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正华,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钱进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林桂山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正华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钱进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林桂山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正华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0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8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2,6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275万元。基于2020年度的审计服务范围,公司2021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费用不高于2020年度。

  (一)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对下属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集优”)持有的内德史罗夫公司(“内德史罗夫”)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约人民币3.2亿元; 拟对下属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电气香港”)持有的TEC4AERO GmbH(“宝尔捷”)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约1.5亿元人民币。两项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1)内德史罗夫主要从事工业紧固件和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业务,产品广泛用于汽车、航空航天和轨道交通等领域,其主要客户包括大众、宝马等大型汽车制造商。上海集优于2014年8月28日从第三方公司取得了内德史罗夫100%股权,对价为现金约1.9亿欧元,其中包括1.5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2.2亿元)的股权收购价款及承担0.4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3.3亿元)的债务。收购完成后,内德史罗夫成为上海集优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并由此产生约1.9亿欧元的商誉。

  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和对应防控措施的实施,内德史罗夫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其全年亏损约2,600万欧元。

  鉴于新冠疫情仍然在欧洲地区蔓延,内德史罗夫据此调整了其2021年至2025年的预算及商业计划。公司基于该等商业计划及相关评估工作对内德史罗夫相关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约人民币3.2亿元。

  (2)宝尔捷主要从事飞机构件的制造业务,并提供配套应用解决方案,为各类结构部件及最后组装提供完整的组装线及紧固机,其主要客户包括空客、波音等大型飞机制造商。电气香港于2016年8月15日出资1.735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3.88亿)收购宝尔捷100%股权,并于2018年对其增资4500万欧元,增资后累计出资2.185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7.48亿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该企业作为以成本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收购价中约人民币10.4亿元为内含商誉。

  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使整个航空产业进入寒冬期,宝尔捷2020年度营业收入从2019年度的1亿欧元下降至7000万欧元,年度亏损2480万欧元。

  基于上述原因,宝尔捷调整了其2021年至2025年度的预算及商业计划。公司基于该等商业计划及相关评估工作后对宝尔捷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人民币1.5亿元。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海集优的综合持股比例为55.06%,对内德史罗夫的综合持股比例为55.06%。扣除少数股东影响后,本次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人民币1.8亿元。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电气香港的综合持股比例为100%,对宝尔捷的综合持股比例为100%。本次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人民币1.5亿元。

  综上所述,前述两项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3亿元。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体现出会计处理的稳健,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21年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为4,150,734万元,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540,755万元

  为了保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及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2021年,公司及下属企业预计发生担保如下: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382,850万元的担保额度。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2,519,674万元的担保额度。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金额为100,050万元的担保额度。

  (四)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1,148,160万元,包括: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2021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573,986万元的担保额度

  德令哈智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工程设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是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成立,2021年开始建设。

  格尔木储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工程设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是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制造;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成立,预计2021年开始建设。

  格尔木美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工程设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是新能源技术的研发与转让;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生产与销售;互联网、电子商务技术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与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与服务;电力工程;供电业务;电力设备、五金交电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49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95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0万元);资产净额95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0%。

  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39万元,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3,419万元;负债总额2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8万元);资产净额3,391万元;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0.82%。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风电发电项目开发;电力成套设备产品的销售;电力能源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新能源的基数开发及基数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的销售、租赁、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1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9,828万元,负债总额1,82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28万元),资产净额8,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18.60%。

  2020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3万元,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17,096万元,负债总额9,09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67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20万元),资产净额8,000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53.21%。

  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为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环保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危险废物焚烧、物化处理和安全填埋;固废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危险废物回收除外);环保装备的制造;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2019年处于基建期,无生产经营。

  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44,018万元,负债总额20,34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44万元),资产净额23,674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46.22%。

  2020年1-9月营业收入343万元,净利润-224万元,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48,364万元,负债总额24,9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9,900万元,流动负债总5,006万元),资产净额23,458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51.50%。

  上海电气(印度)有限公司(英文名:Shanghai Electric India Pvt. Ltd.)为上海电气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是工程技术咨询、火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咨询、送变电工程技术咨询、电力工程设计咨询,建筑设计,工程监理,从事工程承包、大修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备件的销售。

  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1,123万元,净利润569万元,2019年12月末资产总额6,781万元;负债总额34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4万元);资产净额6,437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07%。

  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868万元,净利润284万元,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6,662万元;负债总额3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4万元);资产净额6,362万元;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4.50%。

  上海电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资本100万美金。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美元,净利润313万美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22,532万美元;负债总额20,911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463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1,631万美元);资产净额1,621万美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2.81%。

  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美元,净利润576万美元;资产总额23,960万美元;负债总额21,764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343.75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686万美元);资产净额2,196万美元;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0.83%。

  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是电站设备、特装设备(除专控),矿山设备、冶金设备、机械设备、工矿配件和电控设备的销售、设计、制造和安装,设备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人力装卸服务,成套工程的设计和制作,从事机械加工和电控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85,273万元,净利润310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129,635万元;负债总额112,70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2,696万元);资产净额16,926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6.94%。

  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54,801万元,净利润850万元,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154,826万元;负债总额138,72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8,718万元);资产净额16,101万元;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9.60%。

  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重铸锻)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是铸锻件、钢锭、钢铁、机械设备的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锻压、热处理、金属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热加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为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焚烧处理工业废弃物(固体、液体),处理生活废弃物及集合利用;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防治工业废弃物污染环境;纸品及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拆解家用电器产品及废弃电子元器件和零部件。2019年处于基建期,无生产经营。

  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30,216万元,负债总额15,5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40万元),资产净额14,676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1.43%。

  2020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2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2,323万元,负债总额17,5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01万元),资产净额14,822万元,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4.14%。

  北安市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21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电力成套设备产品的销售;电力能源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

  会宁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开发,电力成套设备产品的销售,电力能源工程设计JBO竞博、施工、咨询服务;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内蒙古古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为5,6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电力成套设备产品的销售;电力能源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该公司设立的目的是生产6.0MW及以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经营范围为电力设备生产、销售;工程服务;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综合控制系统系统研发、生产;生产、安装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工程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风力发电配套零部件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站设备检修服务及提供备品备件。公司于2017年11月成立,2019年建成投产运营。

  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4,250万元,净利润-1,901万元,2019年12月末资产总额57,384万元,负债总额36,23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954万元,流动资产负债35,278万元);资产净额21,152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3.14%。

  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8,755万元,净利润-132万元,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106,167万元,负债总额84,7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9,8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4,900万元);资产净额21,420万元;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9.82%。

  上海电气西班牙有限公司(英文名:Shanghhai Electric Spain S.L.)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100%。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成立。经营范围是可再生和常规能源生产设施和能源输送设施的管理、设计、建造、开发和维修,以及与能源的研究、执行、开发和使用有关的任何活动;生产、销售和/或利用上述设施所产生的能源;电力的一般运输、分配和交易;执行与上述活动有关的研究、咨询、项目、研究、管理和发展服务。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2,519,674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51%,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工程勘察;环境影响评价;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自有房屋租赁;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12,710万元,净利润-1,266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16,425万元;负债总额14,73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1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832万元);资产净额1,693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9.69%。

  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4,032万元,净利润-988万元,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16,863万元;负债总额14,2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1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394万元);资产净额2,569万元;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4.77%。

  拟为该公司项目建设提供担保,期限三年;拟为该公司日常经营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上海电气燃气轮机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60%,经营范围是研发、设计、生产重型燃气轮机及其发电设备、辅机系统及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相关配套服务。

  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141,793万元,净利润-16,865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207,619万元;负债总额200,5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118万元);资产净额7,118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6.57%。

  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1,939万元,净利润-5,427万元,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219,661万元;负债总额217,9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5,952万元);资产净额1,690万元;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9.23%。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47.4%,经营范围是从事新能源技术、软件技术、储能技术、节能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电池及配件(除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环保设备、节能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充电桩的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电力设备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23,641万元,净利润-4,462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86,164万元;负债总额45,20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93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723万元);资产净额40,955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2.47%。

  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8,825万元,净利润-4,437万元,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91,015万元;负债总额54,49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88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848万元);资产净额36,517万元;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9.88%。

  拟为该公司项目建设提供担保,期限七年;拟为该公司日常经营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47.4%,经营范围是清洁能源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相关业务;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储能系统、电源、充电桩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其设施的运营、租赁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2,394万元,净利润1,035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102,483万元;负债总额71,4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2,966万元);资产净额31,017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9.73%。

  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79万元,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119,394万元;负债总额88,45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2,350万元);资产净额30,937万元;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4.09%。

  拟为该公司项目建设提供担保,期限七年;拟为该公司日常经营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上海电气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夏辰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成立,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70%,经营范围是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节能管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机电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和电池的销售和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9,998万元,净利润-1,022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9,165万元;负债总额9,1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3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20万元);资产净额65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9.29%。

  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5,976万元,净利润-1,057万元,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6,120万元;负债总额7,3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3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286万元);资产净额-1,246万元;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120.36%。

  金寨智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对其综合持股比例51%,经营范围是售电、调峰调频辅助服务、负荷集成服务、电力储能项目开发、建设和运维;储能系统集成、调试等技术服务,为综合能源服务提供储能专业解决方案(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金寨智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由仁智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