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O竞博攸特电子(87311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新闻资讯     |      2023-05-05 17:53

  JBO竞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JBO竞博。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人JBO竞博,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361,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公司董事会在 2022年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公司的董事会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361,8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作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361,8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根据经审计的 2022年度财务数据作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完整地编制和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361,8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根据2022年审计报告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以及2023年度发展战略和计划,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361,8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根据 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7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惠州市攸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及《惠州市攸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5)。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361,8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议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361,8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年财务报告进行年度审计。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361,8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新增预计 2023年公司与青岛攸能创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惠州攸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381,6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惠州市衡市贸易有限公司、惠州市攸盟贸易有限公司、惠州市双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一)《惠州攸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攸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